醫療器材專案諮詢輔導要點_公文及相關表單
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專案諮詢輔導要點

中華民國 100 年 5 月 10 日訂定 
中華民國 102 年 7 月 17 日修正 
中華民國 106 年 7 月 7 日修正 
中華民國 108 年 1 月 4 日修正 
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14 日修正
FDA器字第1121610614A號
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以下簡稱本署)為協助我國醫療器材產業發展, 針對未於國內上市、尚在研發中之國產第二、三等級醫療器材或多國多中 心醫療器材臨床試驗計畫申請案進行專案諮詢輔導,特訂定本要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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